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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 烟台楼盘尚未一套一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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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应按照要求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然而昨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泰安市多数楼盘并未按照要求公示相关信息,购房者也只能从房屋销售人员处得到每套房屋的价格。
  价格信息尚未按要求公示
  昨日,记者接连走访市区多家楼盘后看到,各楼盘售楼处内的摆设并没发生明显变化。售楼处所挂展牌上的公示内容多为土地使用证、预售许可证等五证,以及项目户型图、公摊面积、房源的面积和销售情况等信息,有的楼盘甚至没有对任何信息进行公示。如果购房者需了解每套房屋的价格,只能先询问售楼处的销售人员,或通过销售人员所拿的房屋价格表了解相关信息。
  尽管销售人员个人持有的价格表中,均能明确标明每套房屋的面积和价格,基本做到明码标价一套一标,但按照《规定》的有关要求,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对于已经实施的《规定》,多数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而已经得知《规定》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由于尚未得到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的具体通知和要求,因此并未展开相关工作的筹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低开高走是楼盘营销时普遍采用的策略,即开盘时价格较低,但随着楼盘和配套设施的建设,房屋售价将逐渐攀升。而《规定》中已经要求开发商要公示房价,并在涨价前重新申报备案。这虽然没有限制开发商的自主定价的权利,但毕竟限制了其改变价格的随意性。如果《规定》中各项要求在烟台楼市中得以落实,各楼盘也必须对传统的低开高走模式进行调整。
  五一楼市销量出现增长
  尽管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并未发现房屋的价格公示牌,却意外地看到了众多购房者。受国家调控政策以及全国市场大环境影响,烟台楼市在春节以后受一直处于较为冷淡的状态。但昨日记者在芝罘、莱山、开发区等几处在售楼盘内看到,售楼处内大多迎来了久违的热闹场面。特别是与刚刚过去的清明小长假相比,此次五一假期内的看房和购房人数明显增多。
  在开发区西部的一处新开盘的项目,营销负责人吴海波表示,项目在4月中下旬开盘后,280多套房源立即售出了200套以上。目前虽然所剩房源不多,但五一前两天假期内依然成功售出了10余套房屋,而所售房屋也多为适合自住的小户型。
  港城东大街沿线的一处楼盘的营销负责人陈哲则告诉记者,项目趁五一假期推出了新楼,在当天竟售出了30套,销售额达到了2100万以上。最让他感到意外的是,与春节后项目推出新盘后仅有80平米左右的中小户型售出不同,此次80平米、120平米甚至170平米的大户型均有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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