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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烟台蔬菜尚未带上“身份证” 超市拥护实名制卖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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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母网6月3日讯(YMG记者 王鸿云)绝育黄瓜爆炸西瓜、牛肉膏、瘦肉精……频频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人心惊肉跳。如何才能保证吃的安全呢?近日,山东省推广实名制卖菜,即消费者可以及时了解到蔬菜的产地、菜农姓名以及采摘时间等。从种植者到销售者,一系列环节都将有据可查,蔬菜有了身份证,一旦出现任何问题,可以追本溯源。但来自市商务局的信息显示,目前泰安市早已实行农超对接,但并未实现实名制卖菜。
  据市商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在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实行实名制卖菜的通知。但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实名制卖菜是一种新颖的营销方式,如果能在专柜标明所售蔬菜的产地、联系方式、采摘时间等,既能保证蔬菜质量,也利于创建本地的蔬菜品牌。
  6月2日上午8点,幸福蔬菜批发市场,在一家批发经营黄瓜的摊位前,记者看到,小黑板上清楚地写着:海阳黄瓜。而问及是否了解黄瓜的种植者时,摊主表示,只知道这是从海阳批发的黄瓜,其余的情况就不清楚了。
  在南大街附近的一家大型连锁超市里,记者注意到,经过包装的蔬菜标签上有产地、净重、价格,但没有实名制卖菜需要标明的联系电话和采收时间。据这家超市的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超市尚未实现实名制卖菜,但希望能有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成立蔬菜追本溯源系统,这样做对大家都好,既有益于超市,也有益于老百姓。
  相关链接:消费者与菜农可直接对话
  据介绍,日前,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其中,在该条例中第四十二条有规定,农产品经营者在农产品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在摊位前悬挂标有经营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的标识牌,根据购买者的要求,提供农产品销售凭证。而这也意味着山东将实名制卖菜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和确认。
  据介绍,目前实名制卖菜主要针对大型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实名制卖菜将实现从生产到运输销售,全部有名可查。
  在我省某些其他地区的农贸市场,早已有实名制卖菜的成功先例。有媒体报道,在寿光,蔬菜销售的实名制已经推行了多年。拿起一盒蔬菜,将条形码在显示器上扫描之后,便有了这盒蔬菜生产过程的完整信息:稻田镇东留营村,种植户刘**,3年新棚,10月下苗,11月开始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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