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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之声] 东平县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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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安日报7月14日讯 日前,东平县工商局12315消费维权中心接到举报电话,一位郭先生称购买食用过期的散装沙琪玛导致食物中毒,工作人员立即出发再到查明事因并依法对经营者进行处罚,仅用一个小时就对举报案件处理完毕,及时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1小时查明食品污染源头并处理完毕,归功于东平县实行的食品追溯机制。该追溯机制规定,食品经营户在散裸装食品公示牌上,除注明食品来源、原料成分、销售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外,还必须在公示牌反面粘贴上销售人员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现用手机号码。在供货商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的基础上,要求供货商将每次的送货清单粘贴在其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背面,由送货人员签字认可,并要分别注明供货商和送货人员的联系方式和供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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