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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警方微博通报7月警情 提示防范汽车车轮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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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警方在其官方微博发布的七月份警情
  齐鲁网8月3日讯 (记者 延明 通讯员 孙健 王颖)8月3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通过济南公安微博向社会公布七月份警情。
  在济南公安微博上,记者看到详细警情:2011年7月, 110报警服务台接报警情数量较上月下降0.71%,社会治安状况平稳。其中,刑事警情下降1.47%,治安警情下降5.02%,各类纠纷下降11.68%,群众求助下降9.66%,举报投诉下降14.9%,其他报警上升1.86%。
  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1.29%,伤亡人数下降18.3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7%,从事故发生地点来看,国道、城市快速路和一般城市道路发生事故比较集中,分别占总起数的12.73%、12.73%、61.82%。从引发事故的原因分析,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和无证驾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火灾事故下降4.55%。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电气线路故障、短路、漏电引起的电气火灾,车辆自燃 。
  济南警方称,七月份济南发生多起汽车车轮(含轮胎)被盗案件,此类案件是近期济南市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犯罪分子多在夜间和凌晨(主要集中在22时至次日4时)驾驶汽车在无人看守的停车区域、路边及开放式居民小区等地游荡,发现中高档汽车的崭新轮胎,即下车使用千斤顶、砖头将汽车车轮拆卸后乘车离开。从其它城市破获此类案件的情况看,犯罪分子的目的主要有二个:一是利用盗窃的轮胎进行敲诈,犯罪分子往往会在现场留下联系电话和银行帐号,敲诈车主;二是盗窃后销赃至私人汽修厂、汽配市场等地,获取利益。警方提示:广大车主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巡视的停车场;或停放在光线明亮,视野开阔的区域,如路灯下、主干道附近和小区出入口等,并视具体情况安装车辆防盗报警装置;一旦发现深夜有人在未开车门、未开车灯的情况下拆卸轮胎,应高度警惕,及时报警,请求民警到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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