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804|回复: 0

[山东之声] 消防部门提醒:指使他人违规作业也将受到处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0-12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作业,山东淄博高新区一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张某日前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对此,消防部门发出提醒:指使他人违规作业也将受到处罚。
  据了解,山东淄博高新区消防大队的监督人员在对辖区一装修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负责人张某明知电焊工魏某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却指使魏某进行电焊作业,且作业现场存在大量装修可燃物,操作过程中并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违规作业的电焊工魏某被行政拘留2日,指使魏某进行违规作业的张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对此,淄博消防部门提醒,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指使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相关作业,作业人员和指使人员都将受到处罚。(完)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