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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东营市民遭联通“绑架” 不用手机卡就要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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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26日,市民孙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中国联通交了600元宽带费后,中国联通赠送给了她一张含300元话费的手机卡。孙女士说,她发现手机卡不太实惠后,想要退卡,结果联通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退卡,必须用够一年,否则就要连累宽带而断网。手机卡与宽带捆绑在一起,而且必须一年后才能退掉手机卡,部分市民怀疑这是消费陷阱。
  一个电话没打仨月要交48元
  孙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她在中国联通交了600元的宽带费,联通工作人员赠送了她一张含300元话费的手机卡,但需要分6个月返还,每个月赠送50元的话费。孙女士说,手机卡定制的是每月66元的话费套餐,所以每个月孙女士至少要交16元。回家之后,孙女士发现手机并不能用,10月中旬她去联通营业厅咨询。但是她被告知手机已经欠了三个月的费用,共计48元。
  一个电话也没打,就欠费了48元。我觉得这张卡太麻烦了,所以不想用了。孙女士来到联通公司,想办理退手机卡业务,结果,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张卡必须用满一年,否则宽带也会停网。尽管联通的工作人员将三个月的欠费为孙女士补上了,但是孙女士仍觉得太不划算,想将手机卡退掉。
  联通合同规定必须用满一年
  记者来到位于胶州路的联通营业厅咨询,一位遇到同样问题的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我已经用了六七年的宽带,就因为不想用手机卡,就要断网,这也太不合理了。陈先生说,手机卡用起来不方便,所以也想退卡。
  10月31日,胶州路联通营业厅的工作人员李女士说,退卡、退网是不可能的,当时签合同时,合同上明确写着必须用完一年才可以。针对合同事宜,陈先生和孙女士都表示,合同是格式化合同,根本不会仔细看。11月1日,记者见到一份合同,上面显示的使用期限为一年。
  当时在送手机卡的时候,我也没有被告知必须使用一年,也没有说与宽带是捆绑在一起的,这明显就是消费陷阱。陈先生说,因为不想用手机卡,而不能上网,这让他实在接受不了。
  律师称消费者在合约中处弱势
  为此,记者咨询了齐征律师事务所的信律师,他说,从法律上来讲,以个人对公司,而且还有合同的约束,消费者是处于弱势。但从情理上来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此外,信律师还说,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记者 吕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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