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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旧楼节能改造个人投资部分也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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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鼓励居民个人出资参与住宅节能改造,个人投资部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据介绍,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通过中央和省奖一块、市财政配一块、供热企业投一块、产权单位拿一块、受益居民出一块、市场运作集一块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居民个人出资参与住宅节能改造,个人投资部分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参与住宅供热节能改造的市民可以凭借缴费凭证、项目实施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公积金。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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