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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省文明交通主题宣讲团来泰安市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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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刘岱英发表讲话
  11月25日上午9点,山东省文明交通主题宣讲会在泰安市第六中学举行,来自泰安市的民警代表、军分区官兵代表、学生代表、驾校教练代表、交运集团员工代表近300人参加了这次宣讲活动。
   省文明交通主题宣讲团围绕“三超一疲”专项整治行动,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文明交通课。宣讲团成员为大家现场讲解《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驾驶机动车的有关规定,列举了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引导大家积极参与到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活动中来,并大力倡导交通文明行为,坚决抵制疲劳驾车、超员、超速、超载驾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共创良好交通环境。
   抢黄灯比闯红灯更可怕。在黄灯转换时,其他方向的车辆和行人已经准备开始通行,这时候加速“抢灯”通过路口,最有可能出现的状况,就是“抢黄灯”的车辆冲过停止线行至路中间,恰好与横向穿越道路的车辆和行人相遇,且闯行的车辆往往是加速行驶,因此相当危险。此外,黄灯亮起时强行进入路口,也很容易造成双向车辆在路口内“叉死”,从而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
   2011年至今,我省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已达33起之多,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到底该如何应对并及时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立即停车。并在车后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以此可以提醒后面的驾驶员及时避让,以免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医院急救电话,抢救受伤人员。同时迅速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现场,等候交通警察来处理交通事故。出了交通事故后,作为受害者,首先应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自救措施。
   随后,来自泰安市第六中学及泰安市客运公司的代表相继发言,结合对文明交通的切身感悟,倡议文明交通出行,弘扬文明交通主题。
   根据公安部“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部署安排,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省交警总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文明交通主题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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