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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潍坊到济南就医可联网结算 定点医院有11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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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1日记者获悉,自12月10日起,潍坊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转诊或异地安置(含长期驻外)人员到济南11家医院住院,医疗费用可实现联网即时结算。截至21日,潍坊已有16名参保人员在济南享受到了这种便捷的结算方式。
  近日,潍坊市社保中心召开泰安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济南)就医实时联网结算工作会议。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转诊及异地安置条件的职工、退休人员和城镇居民,到异地住院治疗时,需持社(医)保卡或参保地出具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在联网医院办理登记备案,即可办理入院手续。所需医疗费用实行现场即时结算报销,只负责支付按政策个人应负担部分。其余需要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则由定点医院记账,暂由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
  潍坊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潍坊退休、随子女长期(一年以上)在济南居住的参保人员,如果生病需在济南(异地)住院,只需电话通知潍坊医保部门,或持社(医)保卡直接到任一联网医院。经确认后,即可实行即时结报。工作人员举了个例子,如按预算医疗费用1万元计算,个人负担比例按30%计算,则缴押金3000元,并在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部分3000元,其余7000元则由医院与潍坊医保部门结算。参保人无需先个人全费垫支,再凭票据回潍坊当地报销。
  据了解,异地就医结算启动后,年底前发生的费用于2012年1月15日前结清;从2012年开始,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5日前结算完毕,如入院人次较少,可每季度结算一次。
  记者从人社局了解到,自联网结算启动开始,很多的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受惠。截至12月21日,潍坊市已有16名参保人员在济南享受到了这种便捷的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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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结算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因转外治疗、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和单位驻外机构职工到济南住院的。自住院2日前和出院2日前分别电话(0536-810286)通知登记备案。住院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办理联网手续。
  转外治疗的,在一个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第二次以后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在职职工支付比例为72%、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77%。
  参加公务员补助的人员,对个人自费部分补助50%,由单位每月10日前带异地联网费用结算单和原始发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报销金额汇入本人社保卡账户中。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87%(参加公务员补助的人员,对个人自费部分补助40%,由单位每月10日前带异地联网费用结算单和原始发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报销金额汇入本人社保卡账户中)。
  在济南就医可实现联网结算的11家医院有:山东省立医院(含影像研究所)、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山东省胸科医院、山东省施尔明眼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和山东省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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