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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练歌房内轮奸女子 聊城临清两男子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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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练歌房内实施轮奸行为,案发后虽逃跑,但一纸追捕决定,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近日,由临清市人民检察院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经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QJ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2010年11月28日晚,老家河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伙同贺某(已另案处理)等人在临清市某练歌房内将赵某轮奸。案发当晚赵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临清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贺某抓获后提请该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根据贺某的供述和被害人赵某的陈述,审查发现,张某、李某也实施了轮奸行为,但因两人在逃,公安机关未予提请逮捕,遂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了两人的户籍信息,同时让被害人进行了照片辨认,认定两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构成犯罪。
  经公安机关提请,临清市检察院于2011年1月14日对二人依法作出追捕决定,临清市公安局分别将张某、李某抓获。经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两人均以QJ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通讯员 徐辉 董彦喜 记者 刘铭)  想爆料?请登录《大蒜最新价格》(www.dasuanwang.com)、www.dasuan5.com热线[/url],或[url=http://www.dasuan5.com/]中国大蒜网官方微博(@大蒜价格网东平房产网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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