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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威海:小蝌蚪卖出大价钱 一商店向学生兜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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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小学生在学校门口的小商店买了几只蝌蚪 贾文娟 摄


  威海新闻网讯(实习生 贾文娟)昨日,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士拨打大蒜价格热线反映,市区一家小学附近的小商店,向在校学生兜售蝌蚪。

  17日中午,笔者来到市民反映的小学校门口看到,附近一家便利店一进门的位置摆放着几袋小蝌蚪,每袋两只。笔者上前询问得知,蝌蚪五角钱两只。笔者观察到,前来购买蝌蚪的“顾客”还不少,都是那些满怀好奇的小学生。店主告诉笔者,卖蝌蚪的生意还不错,很多学生都喜欢买着玩。不到半小时,店主就卖出去了几十只。

  “你们为什么买小蝌蚪呢,你们觉得这种行为对吗?”笔者追问2名刚刚买了蝌蚪的学生,“我们觉得好玩,也想看看它们是怎样变成青蛙的,我觉得这种行为没什么不对。”三年级一名姓王的学生告诉笔者,他身边的同学几乎都知道学校门口有卖蝌蚪的,班里的男同学喜欢买回去玩,大部分时候蝌蚪养几天就死了。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青蛙是益虫,这些小蝌蚪长大了就是青蛙,让青蛙吃害虫可以少打农药,有利于绿色生态农业。可小学生买回家没几天就玩死了。”一名学生家长气愤地表示,“商贩捞蝌蚪来赚钱,真是不该,在学校门口卖蝌蚪也容易使小学生产生错误观念。”

  经过与店主交流,笔者得知,小蝌蚪有专门的进货渠道,有人专门贩运,通常贩运小蝌蚪的人也是捕捞小蝌蚪的人。每年到这个季节,都会有人专门捕捞小蝌蚪赚钱。这些小蝌蚪一般都是从公园水池或者河塘内捕捞的。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于水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青蛙属有益动物,不管是蝌蚪还是青蛙成体,绝不允许买卖,捕捉、出售、食用都属违法行为。于水介绍说,蝌蚪的成体专门食用蚊虫,是一种重要的益虫,属于国家“三有”(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研价值)保护动物,如果蝌蚪减少导致蟾蜍或青蛙灭绝,会使食物链受到影响甚至中断,威胁到其他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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