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559|回复: 6

[情感杂谈] 男人“非娶不可”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1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凡有女孩, 能作到以下任意10条,那你娶她吧,没错的;能作到以下任意20条,你要努力娶到她啊;能作到以下任意30条,死皮赖脸也要娶到她;能作到以下任意40条,拼了老命也要娶到她;能作到以下50条,估计这种女孩已经绝种了,据说天堂里有可能找得到(这种女孩你别说娶她了,就是亲眼看见过都是你的福)。

  你是男人眼中“非娶不可”的女人吗?

  第一条: 你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第二条: 从后面抱着她睡觉,她乖乖地蜷成一团,不转过去看你。

  第三条: 半夜醒来的时候替你掖好被子。

  第四条: 吃你喂给她的你认为好吃的东西,并且也觉得好吃。

  第五条: 不打听你不想她知道的任何事情。

  第六条: 相信你的每一句话,不揭穿你的谎言。

  第七条: 努力适应你的生活方式和生活的圈子。

  第八条: 友好地对待你的朋友,把他们也当作是自己的朋友。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在你的朋友面前给足你面子。

  第十条: 继续做你喜欢她做的工作。

  第十一条: 把头发留长,不烫卷,不使用者哩水等让头发变硬的东东。

  第十二条: 控制饮食和锻炼身体,以保持身材的苗条和改变太平公主的现状。

  第十三条: 为你剪指甲,让你改掉有心事就咬指甲的习惯。

  第十四条: 拉你一起去广场上吹肥皂泡泡。

  第十五条: 收起她的坏情绪,自己擦干脸上的泪,你看到她的时候她会尽量多的微笑。

  第十六条: 在电台点《天使与海豚》送给你。

  第十七条: 珍惜每一次和你的会面。

  第十八条: 在卡拉ok唱《勇气》的时候打电话给你。

  第十九条: 买烟给你,但是只买一点点,因为吸烟有害健康。

  第二十条: 让你背着她在屋子里打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条: 趴在你的肚子上和你一起看电视。

  第二十二条: 一起洗澡,帮你擦干。

  第二十三条: 看a片,学习做一个解风情的女人,而不一直是天真的小女孩。

  第二十四条: 为爱变成一个笨笨的小女人。

  第二十五条: 替你洗衣服,特别是臭袜子。

  第二十六条: 帮你擦所有的皮鞋,不管你什么时候需要穿哪一双它们都是干净的。

  第二十七条: 陪你到菜市场去买菜。

  第二十八条: 吃光并称赞你做的菜。

  第二十九条: 跟爸爸学会做他的金牌红烧蹄膀。

  第三十条: 保证手机的畅通,你随时都能找到她。

  第三十一条: 告诉妈妈和你的故事,她有权了解谁把女儿变成一个女人。

  第三十二条: 和你在卫生间里好。

  第三十三条: 好好保存你送她的每一件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8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十四条: 用一个pp的小本本记下你发给她的每一条短信。

  第三十五条: 默默地等你回来。

  第三十六条: 不再见网友。

  第三十七条: 你开心时比你还开心,你难过时比你还难过。

  第三十八条: 真心地认为你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道理的。

  第三十九条: 去照相馆拍情侣照,做成漂亮的小册子,她还要穿婚纱。

  第四十条: 把那只小熊一直放在床头。

  第四十一条: 介绍她所有的好朋友给你认识。

  第四十二条: 保护你不受一点委屈。

  第四十三条: 申请一个她们的邮箱,写好多情书放在里面等你去看。

  第四十四条: 每年都从家来看你。

  第四十五条: 倒水哄你吃药。

  第四十六条: 偷偷扯你的衣服角,提醒你要少喝酒。

  第四十七条: 在你苦难的时候绝不放弃你。

  第四十八条: 随时做好准备跟着你背井离乡。

  第四十九条: 答应你的求婚,哪怕没有玫瑰和戒指(如果有这么一天)。

  第五十条: 在你不再爱她的时候静静地走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2-18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女同志对照一下,有合格的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12-19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女同志对照一下,有合格的么、
李政 发表于 2009-12-18 19:00

合格的联系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2-19 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