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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路边烧烤别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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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5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吃烧烤食品要到正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吃烧烤也有禁忌和讲究。

烤肉莫贪“外焦里嫩”

消费提示指出,路边烧烤摊不具备餐饮服务的基本条件,均为无证加工经营食品,由于原料来源不明,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情况非常普遍,加工环境缺乏基本的卫生条件,食品安全风险极大。所以,特别提醒消费者,吃烧烤食品请不要到路边烧烤摊,要到正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消费者如果自制烧烤食品,也一定要烤熟,有些“外焦里嫩”的肉里面未熟透甚至还是生肉,容易导致进食者感染消化道疾病、寄生虫病和人畜共患病。

烧烤食品“太艳太嫩”要警惕

烧烤食品好吃但不宜多吃。消费提示中指出,烧烤食品时,食品中的蛋白质和脂肪在高温下可能产生致癌物质——苯丙芘。一些经营者为使消费者感觉肉嫩爽口,在烧烤食品中添加嫩肉粉,而一些生产厂家为了发色、防腐和风味的需要,在生产嫩肉粉时掺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不仅有致癌性,还可引起亚硝酸盐中毒,重度中毒会危及生命。。因此,烧烤食品要慎食、少食,不要一味贪鲜求嫩,如发现烧烤的肉类或内脏色泽过于鲜艳、口感过于细嫩,则不宜食用。

此外,消费提示提醒说,烧烤食品容易引起“上火”,建议搭配”清火去燥“的食物。吃烧烤请勿喝啤酒,因为烧烤食品大多为海鲜、动物内脏以及肉类,喝啤酒会加速体内尿酸的形成,引发痛风、肾结石等病症,甚至增加致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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