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1日省政府召开的第二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上,县民政局被授予“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是五年来泰安市唯一获此综合荣誉的县市区民政局。
近年来,该局坚持“以民为本、以和为纲、民生为天、服务为先”服务理念,以“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幸福民政”建设,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社会救助范围日益扩大。连续五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城乡在保对象达到15270户26441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200元、2200元,供养对象2658人,集中供养率85%以上;救灾应急能力明显增强,灾民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了《移民迁安应急预案》,累计发放救灾资金1049万元,救助群众10万余人;发放大病救助金44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200人;成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0余人次;募集慈善基金2061万元,实施了“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康复助医”、“爱心助残”、“烛光工程”等20余项慈善救助项目,累计救助困难群众4万多人次。双拥共建工作局面良好,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今年东平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到6031元,坚持实施“阳光安置”办法,自谋职业率由20%提高到90%以上;筹资700万元,完成了对烈士陵园进行的升级改造。福利设施日趋完善,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投资1500万元,建设了高标准的县社会福利中心,现已投入运营;东平县14处敬老院,省一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2处,剩余2处正加紧改造;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 元。社区建设试点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对县城城区社区进行了重新规划,在东平街道、州城街道和彭集街道选取了5个社区作为试点,探索建立社区建设管理服务新模式,试点社区办公场所已基本落实。圆满完成了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泰安市妇女参选村委会现场会在东平县召开。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在东平县社会组织中开展了“建组织、扩覆盖”活动,基本实现了党的工作的全覆盖。东平县135个社会团体和2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身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服务社会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年检率80%以上,东平艺术中学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婚姻和收养登记合格率连年保持100%;生态、环保、绿色殡葬的理念深入人心,实行了免除低保户基本殡葬费用政策,火化率98%以上。完成了部分乡改镇、镇改办事处的区划调整工作。机关作风明显改善,民政队伍素质全面提升。通过开展党员创先争优、干部作风建设、创建五型机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实践活动,建立行政服务标准化体系和“双线串珠、制度促廉”监控模式,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打造了一支有思想、有能力、会工作、具有强烈责任感的民政队伍,树立了民政干部清廉、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该局先后获得东平县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十大文明诚信行业、服务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机关、泰安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为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建设幸福魅力新东平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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