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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三团伙高速私设“收费站” 暴力拘禁路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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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7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攫取非法暴利,三个犯罪团伙勾结送矿粉的大货车司机趁夜间强行在青银高速和济莱高速公路上开口子,将超载的大货车引下高速路,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每年逃费超过1000万元。


  2012年7月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某伟恶势力犯罪团伙作出一审宣判。



  法庭依法对犯罪团伙进行审判。



扒开高速口子成为“收费站”。


  2010年5月10日,菏泽巨野发生了“开棺验尸”的一幕,死者是菏泽巨野人杨某春,而参与此次“开棺验尸,调查取证”的是来自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支队的专案组民警。两年后案情大白,2012年7月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相关判决,死者杨某春的妻儿老小也得到了相应的民事赔偿。菏泽人杨某春怎么会在济南出意外,又怎么会在下葬两年后,出现“开棺验尸”这一幕呢?这一切还要从活跃在济南高速周边“扒开高速路,私设收费站”的几个犯罪团伙说起。

  疑惑》 只见大货上高速 却不见下高速缴费

  2006年4月,山东省对过往高速公路货车实施计重收费。“一般30吨重的大货,收费在600元左右,但是很多大货司机严重超载,能装载到90吨以上。按照省物价局的规定,多收5倍,在2400块左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而严重超载的大货,想方设法逃避高速收费,成为巨大的利润空间。

  正是在巨额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外地流窜人员和当地社会闲散人远?缴?钔?剩?沼诖臃缸锵右扇苏阅炒婵谥姓业酵黄瓶凇8萌斯┦隽擞?008年1月伙同团伙成员赵某、曲某军、贾某恒等人,将偷开口子私送货车司机下道的杨某春打伤丢弃的犯罪事实。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这个高速路的口子,被在济南的杨某春发现后,曾经带着几辆大货车私下走过这里,后来他们堵住杨某春,将其打成重伤后,扔在沟里,“当时一月份,天寒地冻。”办案民警介绍,“过了好久,才被人发现报警送医院。”

  经过进一步审查,参与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判决》 主犯被判20年徒刑 死者家属得到17万赔偿

  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专案组摸清了在济南绕城高速路与青银高速K326-328公里处,犯罪嫌疑人利用事先扒好的口子,组织引导大货车下高速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情况,并且确定了三个团伙的人员。随后,警方一举摧毁了以曲某伟、姚某江、赵某兴为首的三个犯罪团伙。

  2012年7月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曲某伟恶势力犯罪团伙破坏交通设施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曲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团伙成员判处5-18年不等。至此,这起以曲某伟、姚某江、赵某兴为首的三个破坏交通设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的恶势力犯罪团伙32名成员全部被依法处理。

  此次行动,逮捕犯罪嫌疑人16名,初步落实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涉案金额500余万元。扣押三个团伙作案工具一宗。仅破坏高速公路交通设施,给山东高速集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超载大货车逃费数额经初步估算达千万元以上。

  案件至此远远没有结束,围绕对杨某春的赔偿问题,专案组民警反复做工作,多次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杨某春的家庭状况。最终,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杨某春争取到赔偿金1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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