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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两站之间“摆渡车”变身巡查车 打击黑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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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9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陈晶)今年年初,济南市天桥区窗口整治办公室引进10辆“电动摆渡车”,解决两站间换乘难问题,但中途被济南市交通局叫停,昨天,有市民发现,其中两辆已经变成了窗口整治办公室的巡查车,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看中了“电动摆渡车”省钱、方便、易操作的优点。如果巡查过程中看到换乘难的旅客,他们也会帮忙,但不会收费。“今天打摩托办在火车站抓黑摩的,他们使用的车辆就是前段时间展示过的‘电动摆渡车',这种车是要重新上路吗?这可是件好事。”昨天上午,有市民给记者打来电话。随后,记者联系了天桥区窗口整治办公室(原打摩办)负责人陈刚,他表示的确引进了两辆“电动摆渡车”当作执法车辆,作为执法人员打击黑摩的之用。

  陈刚告诉记者,他们原来想借助“电动摆渡车”,解决两站间换乘难问题,被济南市交通局叫停后,大部分车辆被厂家收回,但其中有两辆因为已经过改装无法再出售,只能暂时留在了济南。由于看中了这两辆车操作方便、灵活性强的特点,经过与厂家商议,窗口整治办以租赁的方式引进这两辆车,并改造成了执法车辆。“这种电动车灵活性好,而且主要在慢行车道行驶,堵车几率小,从火车站到长途汽车站最多只需20分钟。此外也比较省钱,行驶120公里只需要30块钱,方便我们随时执法。”

  在采访中陈刚还表示,虽然“电动摆渡车”被交通部门禁止运营,但作为政府部门,如果在巡查中遇到换乘难的旅客,执法人员还是会帮忙,但是不会收费,主要是方便市民,同时请大家检测“电动摆渡车”安全性。“为了方便乘客安放行李,我们保留了电动车上的行李架,如果有乘客需要帮忙,伸伸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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