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2241|回复: 0

[社会广角] 网友发帖“组织抢运钞车” 警方称可定刑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2-22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组织抢劫?
有人在贴吧里发出了“组织抢运钞车”的帖子,发帖者想找人参加,这样的帖子沉寂一年后,再次引起了网友关注,但是这个帖子被网友关注的时间没持续几个小时,就被管理者删除了。
“重生”很火爆
有报警的劝阻的还有帮忙花钱的

上周六百度贴吧的塘沽吧里一个名为ly34265的网友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主要是因为他发出了一个名为“组织抢运钞车”的帖子,这个帖子被网友发现后,立即引来了不少网友的关注。从13:00开始,一直到16:00,跟帖者就达到了几十个。ly34265的帖子中只有一句话,前半句就是“急速报名中”,后半句则是他的要求“有啥能力写上”。
这个帖子是在去年12月18日发出的,当天有几名网友跟了帖,但内容是要到公安机关举报,或者以开玩笑的口吻说自己的特长是花钱,可以等他抢劫后帮他来花钱。
到周六中午,又有网友跟帖,内容是塘沽运钞车的护卫很严密,劝阻ly34265不要去做这样的事。记者浏览了一下,发现跟帖者一共有27个,但无人表示要参与。
当天销声匿迹
发帖人没有回应涉嫌违法被删记者想联系ly34265,但跟帖后并没有得到他的回复。就在记者准备再次寻找这名发帖者时,却发现这个帖子被管理者删除了。
记者找到了贴吧的管理部门,得知想要找这名发帖者的资料,需要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手续。但对于为什么现在才删除这个帖子,百度贴吧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及有违法内容的帖子,管理者发现会立即删除,以前可能管理员没发现。这个被网友又重新跟帖的帖子,很可能就是网友举报后被管理员立即删除的。
公安部门:
这是在进行犯罪预备
公安部门表示,该网友利用互联网发布这样的信息,公安部门首先会将其定性为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在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准备阶段。虽然这名男子没有具体实施,但其行为也是触犯刑法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经过调查取证,男子只是在开玩笑,也会视情节和影响受到治安处理。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