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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青年发帖遭跨地拘捕续:警方提前释放陈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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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青年陈永刚发帖质疑县领导搞形象工程遭跨地拘捕,经潇湘晨报滚动新闻报道后在网上引起热议,甚至有人称是又一起“王帅帖案”,3月5日下午,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致电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一位参与办案的周姓民警,这位民警说,他们会在网络上发布回应的稿件,对其他问题均没有回答。接着,记者致电该局治安大队、督察大队等对多个部门,有些部门接到电话后直接挂断,而治安大队一位接了电话的工作人员则称“刚出差回来,不清楚情况”。
  随后,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在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的网站上看到一个新帖《市公安局关注陈永刚涉嫌诽谤一案》。
  此文称,“获悉网民关注陈永刚因涉嫌诽谤被郧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一案,十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今天(3月5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听取汇报。针对此案,十堰市公安局已通知郧西县公安局对陈永刚的拘留暂停执行,并派出工作专班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复核,在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公正处理。”
  在十堰市公安局,该局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3月5日上午,该局看到潇湘晨报滚动新闻报道的陈永刚一案的情况后,立即召开了常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以及各部门参加的会议,会上决定对陈永刚的拘留暂停执行,并派出联合调查组对此案进行复核。“今天下午(5日),法制、治安、督察等几个部门已经到郧西县公安局调查去了。”
  根据郧西县公安局在郧西在线发布的消息,郧西县公安局是2月26日开始对陈永刚进行拘留8天的决定的。根据日期推算,到3月5日正好期满。潇湘晨报记者问此时暂停执行是否有有意义,工作人员说,通知时应该还没到时间。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就本案暂停执行的原因、报案人报案情况、处理的具体程序、侮辱、诽谤治安处罚的主体等问题采访,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是具体办案部门以及调查结果尚未出来,他们无法回答。他要求本报记者留下相关问题,在调查结果出来以后再答复记者。
  下午5点多,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再次查看十堰市公安局网站时,《市公安局关注陈永刚涉嫌诽谤一案》一贴已经被删除。记者致电该局宣传科工作人员,他表示具体情况不清楚,不过十堰市秦楚论坛仍有回复。记者在此论坛找到了《市公安局关于网友陈永刚涉嫌诽谤一案的回复》的帖子,内容一样,而发帖的网名正是“十堰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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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堰市公安局的说法,陈永刚至少应该在下午已经被释放。不过,记者数次拨打他的手机,均是“您拨打的手机无法接通”的系统回复。
  而3月5日上午,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赶到陈永刚在十堰市区的出租屋,多次按门铃均无人应答。
  对于十堰市公安局的这一回应,当地多名网友进行了肯定。“网友巫峡口的庸人”跟帖说:“不错,反应速度很快,先赞一个。不过希望这不是市公安局为了配合目前维稳工作的需要而开展的作秀,温总理上午九点(5日)的讲话明确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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