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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广东江门规定新闻从业者上班时间禁止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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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3-16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上午一上班,一则消息在江门新闻界引起热议,江门市委宣传部、江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在3月12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市新闻工作者中实行禁酒的规定》(以下简称《禁酒规定》),根据该规定,即日起,江门全市新闻记者、编辑和节目主持人以及其他新闻值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及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据了解,江门市也成为全国首个提出对新闻从业人员“禁酒”的地级市。
  江门市委宣传部、江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人表示,该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加强当地新闻从业人员作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确保新闻报道工作的严肃性。
  对于该规定,接受采访的当地新闻从业人员大多表示支持。
  专家视角:建议推而广之
  江门电台王记者:  
  “禁酒令”不应只管束新闻从业人员,对其他行业也应该下达这个命令。“禁酒令”是为了维护某些行业、部门或者公众人物的社会形象,对这样的部门可以推而广之地适用“禁酒令”。  
  江门市社科联主席杨伟雄:  
  我觉得这种做法比较好,现在都强调禁止酒后驾车。作为新闻工作者,的确应该带头遵纪守法,这也是职业道德的一种体现,应该提倡这种做法。特别是记者,如果采访时满口酒气,不仅形象不好,也是对采访对象的不尊重。也希望这种做法能推而广之。
  “禁酒令”众说纷纭
  主管部门:
  “禁酒”维护职业形象
  江门市委宣传部、江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出台《禁酒规定》是为了维护江门新闻媒体的社会形象,严肃新闻采访纪律,加强新闻从业人员作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新闻报道工作的严肃性。
  “制定规定的初衷,主要是对新闻从业人员作风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不是说因为有人喝酒误了事才提出的。”江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会长谭乐生说。
  驻江门记协:
  驻站记者也要“禁酒”
  “地级市向新闻从业人员发出‘禁酒令’,在国内属于开先河者。虽然这个文件属于地方性文件,但是,它提出的要求也适用于驻站记者,在工作时间‘禁酒’有利于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形象,是件好事。”中央、省驻江门新闻记者协会会长吴杰明表示,“所以,我们也要求驻站记者自觉遵守禁酒令,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注意维护新闻媒体和从业者个人的社会形象。”
  赞:有了挡箭牌
  《江门日报》编辑小徐:“支持《禁酒规定》,这为我以后拒酒提供了一个挡箭牌!”“有了这个规定,以后遇到采访应酬的情况,可以正当拒绝了。”
  江门电台王记者:“记者如果在采访时带着酒气,的确影响不好,对受访者也不礼貌。以前没有明文规定时,绝大多数记者会自觉在工作时间不喝酒,有了明文规定后,相信大家工作不喝酒的弦绷得更紧。”
  中性:对己无影响
  《江门日报》记者小王:“我们现在工作日的时候基本上都不喝酒,出台这个规定对我们没什么影响。我出去应酬,一般都会考虑在周末,或者没有采访任务的时候,我们这个行业不能出错,而喝酒极易犯错。”
  江门电台李记者:“禁酒令执行有些难,记者在采访(饭局)过程中喝了一点酒,并无大碍的话,是很难取证的,因为在座喝酒的人一般不会打小报告。”
  弹:没有必要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有些本地媒体记者称尚未接到《禁酒规定》的通知,因此对该规定感到很诧异。
  一位不愿意公开身份的记者表示,“为什么记者也要禁酒?有人酒后闯祸了吗?”
  部分新闻从业人员认为,工作期间禁酒应该属职业操守,这是新闻工作者的常识,绝大多数人都能自觉恪守规则,无须搞这样一文件来约束。
  监督举报电话:
  0750-3272522
  江门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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