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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工人上班晕倒昏迷16天后死亡 未被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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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4-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6岁的周春财突然晕倒在横沥隔坑村瑞邦鞋厂的车间里,在昏迷了16天之后死亡。因为离岗时间超过48小时死亡,周春财未被认定为工伤。对此,周春财的家属表示不满,并认为周春财的死亡与工厂持续加班有关,昨日聚集在工厂门口讨说法。
家属:晕倒前一晚还在加班
周春财是江西吉安人,4年前与弟弟周洪财一同进入瑞邦鞋厂工作。据周洪财描述,3月25日下午2时左右,周春财工作时蹲在地上磨刀,起身时突然往后一倒,晕了过去,还磕倒了身后的杂物台,之后就一直不醒人事。
“入院后,医生诊断说是脑死亡。”周洪财说,周春财在医院昏迷了16天,一直靠呼吸机维持心跳呼吸,直到4月10日,心跳停止。
周洪财与哥哥同厂工作,他说,哥哥在3月份的前24天里加班70多个小时,晕倒前一晚还在加班,此前已连续加班多天。周洪财怀疑,哥哥的突然晕倒与加班时间过长有关。
周洪财说,周春财死亡后,厂方只愿意赔偿2万元,这让家属无法接受。昨日上午,周春财的家属聚集在瑞邦鞋厂门前,通过烧香放鞭炮的方式向厂方表示抗议。
工厂:加班情况已备案
瑞邦鞋厂一名负责人蔡先生表示,医生对周春财死亡的诊断结果是“蛛网膜下腔出血”,由于死亡时间是在他晕倒后第16天,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形,因此并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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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表示,这一结论是东莞市社保局工伤认定的结果。在蔡先生向记者出示的工伤认定书上,事故认定为非工伤,该认定书盖有东莞市社保局的公章。
对于工厂加班时间长一事,蔡先生表示,厂里加班分淡旺季,目前订单多,多加班是正常现象。“关于加班的规定在合同中有标注,工人都明白,劳动局和社保局也都有备案。”
至于赔付2万元一事,瑞邦鞋厂厂长梁先生表示,按合同法规定,伤残保险只需赔偿1.5万元。出于人道考虑,工厂愿再给予家属2万元的补偿。
梁先生同时表示,周春财的家属已经两次堵住工厂大门,影响了工厂生产。工厂目前已聘请了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村委会:建议家属申请行政复议
隔坑村治保会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村里一直希望双方能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此事,但上周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书结果出来后,家属非常不满,话未说两句就激动起来,社保局和村委会轮流解释,但家属根本听不进去,昨天又到厂门口烧香,这让村里很为难。
该负责人说,周春财的家属一开始要求索赔75万元,后来又降为50万元。按社保局的要求,对于工伤认定存在异议,可以在60天内向社保局提出行政复议。
目前,家属和厂方仍在协商当中。家属表示,一定会通过正当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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