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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家长学生可免教师 潍坊市教育局严查教师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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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两条发生在广东省的消息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汕头市两名幼儿园女老师唆使学生打学生,并拍摄视频;而梅州市经排查发现,教师队伍中精神病患者超百人。6月10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目前潍坊市有些教师身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潍坊市教育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学校建立“师德考核办法”,违规教师可被家长和学生否决,两次否决的老师将不能任教。
  四类问题损害教师形象
  根据市教育局调查,目前我市部分教师身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讽刺挖苦学生等;二是违反上课纪律:酒后上课,教室内吸烟,接打手机、发信息,擅自让学生停课等;三是为教不廉: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有偿家教,为社会举办的培训班做招生中介等;四是不讲诚信:在迎接上级督导检查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教学生讲假话等。这些问题,背离了教育的根本宗旨,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严重者可撤销教师资格
  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特别是通知所列四种情况之一的,必须严格落实有报必查制度,对违规者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情节较轻、属于苗头性的问题,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处分;对情节比较严重的,除由上级主管部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通报外,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中要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当事人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连续两学期不合格离岗
  根据文件要求,各学校要按照育人为本的要求,把师德纳入对教师学期工作业绩的考核,并建立家长学生评教的师德考评机制。每学期末,学校要根据师德建设承诺书,组织进行一次师德测评,不满意率达到1/3者,将直接确定为考核不合格,连续两个学期不合格者必须调离教师岗位,学校考核结果要于每学期末一周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市教育局将对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度教育综合督导。
  6月20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此文件规定,严肃查处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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