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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北京规定警方久侦不结 检方可立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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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24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日下午,北京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机衔接工作联席会全体会议召开,从即日起,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22家执法、司法机关,将纳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范围。
会议印发的文件明确,对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而不移送,以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活动,检察院有责任监督。
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慕平表示,公安机关应立而不立案,或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检察机关应立案监督。对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反贪、反渎部门处理,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督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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