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839|回复: 0

[国际之声] 淄博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机制 上浮最高为3%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财政局、卫生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市参保企业进行费率浮动。自8月1日起,淄博市2269户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执行浮动后的“新”费率。据测算,共计1547家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的企业将少缴纳493万元。淄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费率浮动是在2007年已浮动后的费率基础上再次进行浮动,从而使工伤保险费率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动态”浮动。
  据了解,本次费率浮动的范围为2006至2008三年连续足额缴费的企业,以三年间企业的工伤保险使用率为主要依据,工伤保险使用率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企业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比例。浮动的标准为:零使用率的企业,费率下浮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使用率在1%-100%(含1%)的企业,继续维持现执行费率;使用率在100% - 200%(含100%)的企业,费率上浮为:二类行业现执行0.8%的上浮到1%,1%的上浮到1.2%,1.2%的上浮到1.5% ;三类行业现执行1.6%的上浮到2%,2%的上浮到2.4%,2.4%的上浮到3%;使用率在200%-300%(含200%)的企业,费率上浮为:二类行业现执行0.8%的上浮到1.2%,1%的上浮到1.5% ; 三类行业现执行1.6%的上浮到2.4%,2%的上浮到3%;使用率在300%以上(含300%)的,费率上浮为:二类行业上浮到1.5%;三类行业上浮到3%。
  淄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大部分企业重视安全预防工作,全市三年内零使用率的1547户企业实现下浮,占浮动企业的68%;但是也有部分企业忽视安全生产,工伤事故频发,淄博市共有253户企业上浮工伤保险费率,其中上浮最高的费率达到3%。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