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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细颗粒物纳入北京空气质量监测 影响通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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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除了监测可吸入颗粒物外,细颗粒物也将被纳入本市日常空气质量监测。
昨天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等在内的重点区域,将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完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要求,除了监测可吸入颗粒物外,北京还将把“个头儿”更小的细颗粒物纳入空气质量监测范围。同时,加快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修订工作,完善臭氧和细颗粒物空气质量评价方法,增加相应评价指标。
除了将细颗粒物纳入空气质量监测,作为推进大气治理的重点区域之一,北京还将开展酸雨、臭氧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重点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按照规划,到明年年底前,本市将初步建成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到2015年,实现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空气质量将大幅改善。
名词解释
细颗粒物是指直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目前,北京每天监测的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是指直径在10微米以下、通过口鼻可以进入人体呼吸道的颗粒物。
颗粒越小,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越大。首先细颗粒物能飘到较远的地方,影响范围较大;其次,细颗粒物可进入到人体深部,达到肺泡,直接影响肺的通气功能。而且这种细颗粒物一旦进入肺泡,吸附在肺泡壁上很难掉落。细颗粒物的来源包括尘土中的细颗粒,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化为细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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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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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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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4_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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