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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女子孕检3次却生了残疾婴儿 医院赔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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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7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4日,网友邓某在华声论坛上发帖称,自己于2010年4月21日-6月21日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孕检三次基本正常。7月12日,剖宫产下一女婴,却有明显的缺陷,右手臂短缺,还没有正常手臂一半长,没有手撑、手肘。
  邓某说,她的3次孕检显示,胎儿除了脐带绕颈一周,其他情况一切正常。7月12日,剖宫产下一女婴,有明显的缺陷,右手臂短缺,还没有正常手臂一半长,没有手撑、手肘。 8月12日,经省儿童医院检查为右上肢多发畸形,满一岁后才做手术,而且要多次才能完成,手术后正常生长才能接假肢。8月17日,邓某与省妇幼协商此事,院方只答应赔2万元。
  记者随后去省妇幼保健院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邓某来医院为胎儿做第一次B超检查时,其孕周已达28周4天,超过了胎儿四肢的最佳检查时间, 医学上胎儿四肢最佳检查时间是11-14周。医院认真审查了诊疗过程,认为不存在任何医疗过错和失误。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田艾军说,做孕检生怕有半点闪失,B超不是万能的,漏诊情况还是客观存在,即便一些医疗水平高度发达的国家,胎儿超声检查漏诊率也有20-30%。
  田艾军介绍,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产前超声检查规范(建议稿)》等有关规定,11—14孕周检查项目包括:胎儿头颅和颅内结构、面部(眼眶、鼻骨)、颈部(颈项部皱褶厚度)、四腔心、胃、膀胱、腹壁和脐带附着处、脊柱、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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