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731|回复: 0

[国际之声] 孕妇组团跨省在超市行窃 自认为不会被判刑

[复制链接]

签到天数: 2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8-27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孕妇偷窃不用判刑”这样的想法让两名孕妇有恃无恐,她们从外地“组团”来福州超市偷窃,多次游走于各大超市,将商品转移出去后,再轻松离开。
  前日下午3时许,两名打扮时尚的孕妇背着包,一前一后走进杨桥路某超市。两人在超市内转悠一圈,就在化妆品货架前停住了,翻看各个产品。
  趁四下无人,两人开始疯狂的“搬家”行动。前后不到10分钟,两孕妇就将东西从超市转移出去。
  正当两人想开溜时,被一名超市的员工认出来了。原来,这已是第3次两人在该超市偷东西,监控录像早已拍下她们和同伙背包男子的一举一动。
  随后,警方赶来,将一伙人抓住,并查获一行李袋的偷来的化妆品。
  经查,两名孕妇,一人22岁,一人仅17岁,另外还有一同伙——16岁的少年。两名女子听说“孕妇偷窃不用判刑”,就找了另外两名少年,4人“组团”从湖南来福州行窃。每次动手,4人都分工明确,两名孕妇偷,另两人背包接应,转移赃物。
  据办案民警介绍,法律禁止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采取羁押等强制性措施,孕妇可以取保候审,这是一种人文关怀措施。但这并不意味违法犯罪的妇女因为怀孕就可以逃避刑罚。违法犯罪的孕妇照样要被判刑,在生下孩子哺乳期满后照样要进行收押。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