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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楼市限购令细则出台 今年买房要开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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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也意味着济南版的限购细则正式出台。细则就济十条发布后,购房者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标志着济南楼市进入限购时间。
  关键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泰安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济阳、商河、平阴、章丘及济南高新区户籍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居民家庭户口簿上载明的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泰安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已婚子女即使户口和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也不算做一个家庭的成员。
  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时,户主及配偶姓名栏应填其父母信息,未成年子女姓名栏应填其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信息。
  此外,细则规定,非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以上共同购房,将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待,应分别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这就意味着,还没结婚的准夫妻俩共同购买婚房的话,将被按照一人新购一套房来对待。
  关键词:住房套数 认定住房套数不仅看房产证
  由于限购令严格规定,一个家庭有两套房就不能再买房,因此,住房套数认定是限购令执行的关键。拿什么认定住房套数,光看房产证吗?对此,细则也作出明确解答。
  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济南市市区已办理网上签约、房屋权属登记、房改购房手续的住房套数为准,其中新建商品房网签情况以市城乡建设委数据为准,其他以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数据为准。
  也就是说,家庭住房套数并不仅指已取得房产证的住房,暂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办理网签手续或备案手续的住房均包括在内。限购细则还规定,购房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拥有1套住房计算。
  针对此前不少购房者关心的公寓是否在限购之列的问题,限购细则也特别指出,规定中提到的住房,是指规划用途为住宅、居住公寓的房。
  对未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及信息的;未取得《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的;逾期不办理网签备案整改或撤销网签手续的;串通采用阴阳合同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暂停其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网签信息有误或违反限购政策进行网签的,在接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后,开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整改或网签撤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网签信息将自动失效,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关键词:违规卖房处罚 不限购将被暂停售房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月份济南出台第一版限购令后,限购令细则因种种原因并未随之公布,导致一些突击买房行为。限购细则对限购时限的认定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这些突击买房、卖房的交易是否在限购范围内呢细则也明确规定,合同网签时间在2011年3月1日13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该时间以后网签的一律执行限购细则要求办理。
  这就意味着,有两套房的家庭,如果在3月1日13时之前完成网签买了第三套房,这套房依然是政策允许的,也可办理房产证。但在这一时间后买了第三套房,即使当时已经网签,将来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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