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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聊城落户条件变宽 跨县户口迁移可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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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破机动车号牌行政区域划分,群众自由择号由‘10选1’变为‘30选1’;放宽落户条件,公民只要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可在购房地落户;缩短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办理时间,由法定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场办理……3月29日下午,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了公安机关出台的《泰安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据了解,这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涉及交警、经侦、户政、消防、出入境、法制、行政许可、网监等8个业务警种,其中大部分已经实施,有的即将实施。
  其中,交警方面出台的主要措施包括:打破机动车号牌行政区域划分,将10选1号牌资源库进行整合扩容,变10选1为30选1,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自由选择号牌;在市驻地和有条件的县(市、区)组建女子交警队,开展护卫天使行动,积极组织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建立车管所远程服务中心,开通96009000电话,为群众提供远程咨询、快递服务及受理投诉。消防方面出台的主要措施包括: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对使用功能单一、建筑或内装修面积小、火灾危险性小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工程,实行快速审批,即到即办。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放宽了落户条件,将现行的公民通过合法方式获得住宅,并取得房产证书,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购房地落户,调整为公民通过合法方式获得住宅,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实际居住的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购房地落户。
  同时,聊城公安机关还简化了户口迁移手续,泰安市实行跨县(市、区)户口迁移网上办理;省内市外户口迁移的,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证明身份,无需再到原籍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刘伟 王金梅 付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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