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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15家消协单位发布维权观点 质保不应排除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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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济南、青岛消保委联合北京、重庆、深圳、沈阳、长春、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昆明等城市的消协组织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15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指出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超比例使用返炼胶的事实证明,导致轮胎鼓包、开裂问题的,并非只有消费者使用不当一种原因,目前大多数汽车生产厂家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其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的行业惯例应当尽快摈弃。
  15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近年来,有关轮胎质量问题的投诉,在持续增长的汽车投诉中占有很大比例。而消费者在与4S店、整车企业以及轮胎生产企业交涉并提出索赔的过程中,多被对方以使用不当为由而将责任全部推给了消费者。同时,绝大多数整车企业还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超比例大量使用返炼胶代替原片胶的问题。调查发现,该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超比例掺入大量返炼胶,由此可能降低轮胎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而导致轮胎存在鼓包、裂纹甚至爆胎等安全隐患。
  15家消费维权单位强调,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这种所谓的行业惯例,既逃避了整车企业对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质保责任,也放弃了对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监督责任,并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为降低成本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不法行为。因此,不分原因地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保证范围之外的行业惯例,应当尽快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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