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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县质监局积极推进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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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动员会议精神,并把2011年作为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增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组织编发资料,大力实施宣传。摘录《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质量管理知识等编印成宣传单向企业发放。选择一批食品企业和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等作试点,把宣传材料发放到生产现场,指导企业进行张贴、悬挂和上墙,设立“质量文化”墙(专栏),在企业内部形成宣传和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举报质量违法行为,构建全社会共同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局面,积极营造“政府推动、舆论带动、企业主动、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二是深入培训、提高素质。组织开展面向企业法人代表、质量主管、企业员工的培训活动。企业范围主要是山东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各类许可证企业(食品企业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企业)、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企业内部员工由企业负责培训,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服务。三是完善体系,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诚信体系。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省、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把建设质量诚信体系,作为监督和激励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一个有效手段。建立不良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努力将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和人民银行、经信局、工商、税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用共享,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强化监督执法和质量监管。加强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审查报告、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建议撤销生产许可证,强制退出,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四是公开承诺,落实责任。组织重点企业签订责任状和公开承诺活动。县质监局和有关企业法人代表签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责任状,并分级、分行业组织企业法人代表开展质量主体责任公开承诺活动,让企业面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公开承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县质监局)





         
                                      稿件来源:东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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