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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今年严控高中择校 收择校费后不准再收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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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教育局要求,今年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可根据考生的成长记录情况和办学特色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择校生,其余择校生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市教育局要求,普通学校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控制在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计划内录取的学生报到结束后开始录取择校生,凡被计划内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择校。同时,泰安市教育部门也要求,同意交费择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在填报志愿时表明择校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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