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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可吸入颗粒物成污染物 青岛拟开征工地扬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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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8月份开始,青岛将对建筑工地征收扬尘费,以控制扬尘污染。据青岛市27日发布的《2010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青岛市空气污染呈现较为明显的扬尘、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特征。
  根据《2010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可吸入颗粒物成为影响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均值降低1.9%,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升高1.0%,二氧化氮年均值升高11.6%。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等原因,二氧化氮浓度呈持续升高趋势。青岛市空气污染呈现较为明显的扬尘、煤烟和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特征。
  青岛市环保局局长宋春康介绍,可吸入颗粒物是目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最主要因素。它的来源有多个方面,燃煤燃烧,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工业企业的物料堆放也能产生此类污染物,再就是机动车的污染。因此强化对扬尘的监管,是改善环境质量的主要任务。
  宋春康称,环保部门针对当前环境质量状况主要矛盾,于去年开征了工业企业粉尘的排污费,收费主要集中在二氧化硫和排放废水方面,包括一些无组织的排放,例如燃煤企业产生煤灰没有进行封闭,就要缴纳排污费,通过这样的手段督促燃煤企业对粉尘进行严格管理。根据去年情况看,建筑施工带来的扬尘污染也很严重,青岛计划在下半年对建筑施工的扬尘开征排污费。目前正在做各项基础的准备工作,预计在8月份开征这项费用。
  今年青岛市环保、建设、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严格涉尘项目审批,开展工业粉尘排污费核征工作。
  在辐射环境方面,青岛市2010年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仍保持在天然辐射本底水平。大气气溶胶、大气沉降物总β等监测项目仍保持在正常水平,未监测到明显的放射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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