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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烟台俩男子冒充警察在国道唱双簧“罚款”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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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3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济南5月29日电 经连续十余天的蹲守、摸排,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公安局桃村派出所于5月23日13时许在204国道荆子埠村路段处将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宝、孙某成功抓获。
  今年四月上旬,桃村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说有两名警察开着银色面包车在204国道沿线对疑似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多则四五千元,少则数百元不等。获此线索后,桃村派出所立即召开案件研判会议,制定侦查方向和抓捕方案,并调配精干警力组成调查取证组和侦查布控组,即:侦查布控组沿204国道进行秘密巡逻和蹲守;调查取证组对假警察的犯罪事实进行取证,经十多天的艰难取证,桃村派出所掌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敲诈群众的确凿证据。
  5月23日12时许,侦查布控组民警在204国道荆子埠村路段发现一辆类似涉案微型车停在路边多时,较为可疑,民警遂对该车进行秘密监控。经一个多小时的监控,在确定此车既是嫌犯驾驶车辆后,民警立即分成两拨、驾驶两辆车快速对嫌疑车进行夹击合围,成功将正欲跳车逃窜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作案用假警察证外皮一个。
  经初查,嫌疑人于某宝,男,现年38岁,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诸留杨村人,曾经开过饭店、揽过建筑工程活。1994年10月份因盗窃罪被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0年减刑释放,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嫌疑人孙某,男,现年27岁,烟台罘区人,曾干过厨师,后来一直没有固定工作。
  据犯罪嫌疑人孙某供述,他和于某宝在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后来于某宝打电话约他出来,说有一个办法可以挣到不少钱,就是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通过恐吓、威胁来赚疑似违法行为人的钱。于某宝告诉他,这种工作很隐蔽,只要两人唱双簧配合好了保证不会出问题。同时,为彻底打消孙某的顾虑,于某宝还拿出一个警察证,说只要有这个,不怕老百姓不相信。于某宝还说,钱弄到手后二人三七开,即于某宝得百分之七十,孙某得百分之三十。孙某还供述,自今年结伙作案以来,他和于某宝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共得手7次,孙某共分得非法取得5300多元人民币。
  目前,犯罪嫌疑人于某宝、孙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刑事拘留。(郝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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