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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黄河公路大桥仍在收费 山东高速:政府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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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6月15日讯(记者 王彬)本报从2008年9月28日起连续报道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涉嫌违规收费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局、国务院纠风办昨天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有读者今天致电党报热线认为,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收费行为违规,应该尽快纠正。对此,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有关人士表示,济南黄河公路大桥目前仍在正常收费,是否停止收费要看政府调查核实结果。
  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称,相关部门将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一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国家确定的东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二是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30年)。
  济南黄河公路大桥1982年7月建成通车,1984年开始收费,到现在已收费27个年头。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相关规定,济南黄河公路大桥已超过我国东部地区最高25年的收费期限。济南黄河公路大桥目前为上市公司山东高速的资产。1999年12月,省政府授权省交通厅与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授予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该桥车辆通行费等特许权,收费期限从1999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市民李先生认为,济南黄河公路大桥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5年,其收费行为是通知列举的违规行为之一,应该尽快取消收费。
  山东高速有关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山东高速是上市公司,收费属于企业行为,公司要对所有股东负责。估计6月到8月政府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到底是否取消收费,要看省政府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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