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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心生贪念伸贼手 三小时后即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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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1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审讯犯罪嫌疑人(平阴警方供图)
  齐鲁网7月11日讯(记者 户延明 通讯员 李正伟 于博)2011年7月9日下午4时许,平阴县玫瑰镇李某急匆匆到玫瑰派出所报警称:其停放在某白灰厂翻斗车内准备给司机发放工资所用的一万五千余元现金被盗。平阴警方经过仅三小时,便把一万五千元赃款成功追回,为受害人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警方根据案发时间、地点和被盗车辆无撬痕等情况,结合案情分析,办案民警初步确定该案极有可能为该厂职工所为。经对该厂三十多名职工排查,结合多种侦查措施,民警初步确定崔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传唤。   
       崔某为逃避罪责,对盗窃事实矢口否认,并伪造其不在现场的证据,被民警一一识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心理攻势和法律教育,下午7时许,在证据面前,崔某败下阵来,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经查,崔某(男,41岁,平阴县玫瑰镇人)为该白灰厂翻斗车司机,家中盖房欠下大量债务。案发当天中午,该崔发现在厂内拉白灰的车主李某车内放有现金,遂起贪念,趁李某离开时,打开驾驶室将现金盗走。该崔匆忙赶回家中后,将其中的12000元存入某村信贷员处,1700元放置在家中,其余的1600元带回厂内存放。此外,该崔还编造了在公路上捡拾到现金的谎言以欺骗其家人。  
      为尽快挽回群众损失,办案民警顾不上吃饭,迅速赶赴某白灰厂、某村信贷员处及崔某家中成功将一万五千三百元赃款追回。该重大盗窃案告破,此时,距案发仅三个小时。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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