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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青岛:企业须为外派人员购意外伤害险 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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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9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岛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日前转发了《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工程项下外派人员必须与有资质的外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通知要求,除派遣本企业所属人员执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外,其他工程项下外派人员都要通过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或认可的外派劳务报名登记部门招选;严禁通过其他
  非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募乱招,严禁通过旅游、商务等签证形式外派人员执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要对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负总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人员管理负全责。严禁将工程和劳务分包给不具有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分包单位或境外机构。严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及项下外派劳务再分包或转包。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收取工程项下外派人员的有关费用,严禁通过各种形式收取额外费用,不得要求外派人员提供财产担保。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出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以保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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