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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今冬热计量收费依然“两部制” 老房需先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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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施工人员为老旧小区墙体外立面加装保温层(资料片) 记者 刘畅 摄
  记者昨天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的泰安市供热计量改革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冬继续试点实施热计量收费的居住建筑,依然按照去年的热计量收费标准来收费。同样的,今冬热计量试点依然实施多退少不补的政策,热计量试点的居民用热不会吃亏。
  在昨天的会议上,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及供热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冬试点热计量的居住建筑依然按照两部制的方法进行计量收费。即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其中基本热价为居住建筑按面积收取供暖费的40%,即26.7元/平方米×40%=10.68元,而可变热价依然按照0.17元/千瓦时收取。今年热计量试点的居民将依然享受多退少不补的政策。
  但加入试点热计量供暖的居住建筑得符合哪些条件?对此,市政公用事业局供热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一个采暖季,济南市在100万㎡的居住建筑中试点了热计量计费,而今年,这一数字增加到900万㎡。除去去年的100万㎡,多余的800万㎡仍然全部是居住建筑。这900万㎡仅仅是试点热计量的居住建筑,而根据要求,济南市2011-2013年,泰安市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00万㎡以上。这300万㎡中,今年将会有100万㎡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改造竣工的,这部分将全部实现由供热企业同步实行的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后,要实施热计量供暖的居住建筑,得首先进行节能改造。供暖热计量本身就是为了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如果建筑本身不节能,透风撒气,那肯定有违热计量本身的初衷。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将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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