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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中小学年底前须全部建立家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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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11月12日讯(记者 解照辉)日前获悉,省教育厅要求,2011年底前,个别尚未建立家长委员会组织的中小学校要全部建立,各市要有40%左右的学校较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2012年,各市要有70%左右的学校较好地开展家长委员会工作。11日,市教育局召开济南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现场会,对家长委员会建设的规范管理及家长学校、家长听课、家长评价、家长贡献、优秀家长评选、特色工作等进行了细致的规范。
  泰安市要求,学校家长委员会要在学校的协助下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立家长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家庭教育培训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要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家长开放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学校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要积极开展教育经验交流、教育案例、教育故事评选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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