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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六成事故祸起电动车 15公里限速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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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
  抢道、超速、超载、闯红灯……电动车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老大难。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济南每天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至少有6成祸起电动车。由于监管的缺失,电动车15公里限速早已名存实亡。
  □ 本报记者 肖芳
  六成事故祸起电动车
  11月17日下午5点,雨袭泉城。正值下班高峰的历山路上,人潮拥挤,车流涌动。
  哐当——刚过了泺源大街路口,在风雨中艰难前行的周女士,在转身右拐进自己的小区时,被身后飞速驰来的一辆电动车狠狠地撞倒在泥泞的马路上,手里提的西红柿撒了一地,身上的雨衣也被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而撞人的电动车,则轻轻巧巧地从旁边晃了晃,然后钻入人流,扬长而去。
  这些骑电动车的人最可恨了!周女士一边收拾衣服,一边咬牙切齿地对前来帮忙的记者抱怨,速度那么快,还像螃蟹一样横冲直撞!
  在接下来的10分钟内,记者在该路段看到,历山路明明标有非机动车道,但至少有5辆电动车在等候绿灯时,偏偏堵在机动车前的斑马线上。绿灯亮时,很多已经驶进非机动车道的电动车也拐进了机动车道上,与汽车抢道而行。逆行、载人、闯红灯等电动车违法行为,更是比比皆是,触目惊心。
  电动车一般出不了大事故,多是刮刮擦擦,但是非常频繁。济南市交警支队历下大队泺源中队民警杨克华告诉记者,事故一般发生在机动车变换车道或行人更改方向的时候,从后面高速驶来的电动车,往往刹车不及,撞到车或人身上。
  杨克华介绍,中队辖区内每天发生有报案的交通事故近30起,其中电动车交通事故至少占六成。
  15公里限速名存实亡
  泺源交警中队队长刘金亮认为,从性能和配置上看,目前的电动车除动力系统采用电池外,其他的构造已经与摩托车十分接近,而且速度越来越快。根据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车被明确划为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事实上,这一限速标准早已形同虚设。
  在黄台电动车批发市场,记者看到所有电动车的说明书上都标注着最高限速20公里/小时的字样。尽管电动车在出厂时会安装限速仪,但是几位经销商均表示可以帮忙调速或拆掉限速链条。每小时跑30到40公里没问题!杨克华表示,超速行驶导致刹车不及,是电动车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此外,民警认为,电动车驾驶员未经培训直接上路,缺乏交通安全意识也是电动车事故多发的重要的原因。汽车和摩托车驾驶员一般都经过严格培训,电动车就不一样了,随便哪个人只要敢骑就可以上路。
  暂处车辆监管盲区
  非机动车道上到处都停着车,路那么窄,人那么多,你让我们怎么走?面对种种指责,一些电动车主则表示自己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他们抱怨说,原本就不宽的非机动车道,常常被违章停车、摊点商贩挤得满满当当,再有几个人走在中间,电动车根本就无法通过,不得已才去跟机动车抢道。
  不少电动车主认为,现在济南的道路资源分配并不合理:让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都走非机动车道,本身就很不科学,混行在一起肯定危险。
  违法成本过低,也是电动车频频违规的重要原因。有电动车主在接受采访时直言,即使违规也几乎不会受到任何处罚。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的规定,电动车如果违规行驶,驾车者将被处以5至50元罚款。但交管部门承认,电动车目前并不在交警的违规查处范围之内。
  记者了解到,济南尚未出台专门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市民购买电动车后,无需挂牌、不用登记,就可直接上路行驶。这些车子一旦被盗、被抢,警方很难查办,而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逃逸后也很难追查。
  电动车由人把控,时速是20公里还是40公里,关键还得看骑行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刘金亮队长提醒说,骑车者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让自己成为人人深恶痛绝的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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