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876|回复: 0

[山东之声] 山东部分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1%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2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济南12月1日电 (记者 袁军宝)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9%(含19%)的设区市、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可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1个百分点。
  山东省规定,济南市可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2个百分点,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单位缴费比例已经低于19%的设区市,不得降低单位缴费比例。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统一按20%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这次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适当下调有利于优化山东省经济发展环境,均衡用人单位养老保险负担,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根据年度基金收支情况逐步调整,用3年时间统一缴费比例。
  据了解,山东省2010年已将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含20%)以上的有关市及省直管企业降低1个百分点。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