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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县地税局四举措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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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7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夯实税源基础管理,强化税源户籍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源管理工作科学发展,县地税局创新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严把新办税务调查关。在纳税人办理新税务登记手续后,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前,指派专人和征收管理责任人一道对该纳税人的注册经营地址、联系电话、财务制度、财务核算、房产信息、土地面积等基础资料到户实地核实,经与登记资料核实无误后,最终确定核发税务登记证件,与此同时在日常巡查中,注意将掌握的户籍管理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进行比对,核查税务登记的真实性。
      二是严把停业税务审批关。针对有部分停歇业户,虽然办理了停业手续但是仍然经营的假停业现象,在三级巡查管理中将停业巡查确定为每月的必查项目,坚决杜绝纳税人与税务管理员串通进行假停业的现象发生。同时完善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标准,健全纳税人税务登记档案管理机制,做到征管资料规范、完整、税种鉴定准确无误。
      三是严把非正常户处理关。针对共管户非正常认定率偏高这一现状,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对共管户的非正常认定管理,杜绝地税认定为非正常户而国税还为开业状态的尴尬局面。同时定期对停业户、非正常户、失踪户进行跟踪检查,重点加强纳税人户籍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监控,实现信息控税,确保非正常户“认定准确、追踪到位、解除及时”。
     四是严把注销税务清查关。为防止部分注销业户“改头换面”,以逃避税款或者骗取税收优惠等现象,对申请注销的业户单独备案,定期与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核对,从中查出假注销业户。同时派专人进行“回头查”,凡发现注销后采取其他方式继续经营而造成偷税漏税的,除依法征缴税款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必要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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