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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校车进行检查。
近期全国多所学校发生的校车事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侵害学生的事件,暴露出相关安全防范管理标准的缺失。7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潍坊首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安全管理的地方标准发布,即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对于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程序有了明确规定,包括教学活动、卫生、食品、校车等6个方面48条规定,内容非常清晰。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标准规定学校是校园安全的责任主体,包括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校长(园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学校必须设立适应其性质、规模、所在区域环境的安保机构,并配足安保员。上下学、上课时段,1名校级领导带2名值班教师,连同校园保安,共同维护好校门口秩序。有住校生的学校要成立校园专职巡逻队,对校园实行24小时不间断、无缝隙守护,并做好记录。学校教学楼每层、公寓、各类库房、功能室、校园出入口及围墙周边等关键部位,全部安装电子监控和报警、预警系统,并实行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监控记录留存时间不少于30天。
为避免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流于口头汇报,所有学校要建立安全防范管理的工作档案,同时,建立学生安全全员目标责任制度、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等9个制度。其中,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保持学校与学生家长信息通畅,如果学生没有正常按时到校、学生非正常缺课或者擅自离校,学校将第一时间联系其监护人。
另外,标准要求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驾驶人要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潍坊市教育局安全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潍坊市首次出台校园安全标准,相较于2009年版的规范,经过近三年时间的完善,最终成为今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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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掌握校车的基本信息
当前,在众多校园安全问题中最受瞩目的莫过于校车安全。甘肃校车特大事故敲响警钟,潍坊市教育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在泰安市开展大检查。当前校车的安全问题在于,不少符合标准的校车存在超载现象,这种情况在经济薄弱地区和民办学校中尤为突出,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此次发布的《标准》对校车有了明确的规定,学校要掌握接送学生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核载人数、行驶路线、报废年限等基本信息。按要求参加机动车交强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准驾车型车辆的经历,最近3个计分周期内无计满12分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要避开上学、放学学生人群,严禁与学生争道抢行。校内主要道路设置限速标识和限速带,校内行车禁止鸣笛,时速不超过5公里。学校要教育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骑电动车上下学。
要解决校车问题应该从社会、学校和学生三方面来入手。相关负责人认为,解决校车问题,地方和学校首先要按照国家规范,保证校车的质量;社会也应该提供健全的服务,例如增加公交线路等。另一方面,当前民办学校校车供不应求的现象最大的原因是学生的择校热。当前的违规查处只能治标,治本还需要各部门的综合考虑。这位负责人说。
学生超600人需配专职卫生员
新《标准》要求各学校设立卫生室,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学校,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
中小学生天生活泼好动,磕伤碰伤也特别常见,因此需要校医在校进行先期10分钟的紧急处理,在120救护车到达之前如果救护得当将减少后续救助的困难。学校医务室作为一个中转站,在学生遇到较为严重的病情不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将会延误学生的最佳治疗时间。但目前在岗的校医专职不专业现象普遍。
2010年,潍坊市育英学校、奎文区德润国际双语学校、圣荣小学三所学校先行试点,由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派驻专业医师到校担任校医。而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专职卫生员走入中小学校。
同时,学校要组织开展学生健康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学校应在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将相关信息及时告知校方的同时,对上述学生给予关注和照顾。对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等原因而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要安排其休学。
学校要组织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学校卫生应急准备充分,发生常见病、多发病、食物中毒事件、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中毒事件以及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妥当处置,及时报告,确保不在校内大面积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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