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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县司法局设立法援案件受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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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方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县司法局近日决定,将能够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山东法雅律师事务所设立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
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点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代为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指导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和《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当事人将所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完毕后,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24小时内安排本所的律师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并在3日内报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备案。
对不符合条件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指明其他解决渠道或提出合理性建议,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及时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信息,并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法律援助受理点”的设立,将更加方便东平县困难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对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实现应援尽援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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