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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确定劳模先进评选办法 总数控制在300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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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2012年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意见确定了评选方法。根据意见,此次评选中企业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
  意见提出,泰安市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范围是:2007年以来,为推动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业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其他阶层人员。本次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人数控制在300名以内。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各行业的原则分配。具体评选比例是:企业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控制在20%以内;农民劳动模范的比例掌握在15%以内,妇女人选不低于25%,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占一定比例。已获得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推荐。(记者 王彬)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81695000,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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