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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2012烟台住博会7月20日开幕 盘点十大购房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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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6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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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母网5月16日讯 (YMG记者侯召溪)昨天,2012中国(烟台)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动员会举行。本届展会以“生态宜居,和谐共赢”为主题,定于7月20日—23日在烟台国际博览中心举行。室内展位设置1200个国际标准展位,展出面积约24000平方米。主要面向房地产、建材、装饰、住宅产业化基地等行业招商,招商工作现已全面铺开。

  本届住博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展会期间将举办第二届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部品采购信息交流会、2012烟台市在建工程信息发布会暨地产商与建材供应商对接会、惠民团购、家装室内设计大赛等活动。

  经过多年培育,住博会已成为烟台房地产开发、建材部品等企业展示形象、宣传产品、沟通交流的服务平台。企业已不是单纯是展示楼盘项目和产品,更多的是推介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提升知名度和竞争力,向百姓倡导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绿色家居的理念,切实推动节能低碳建筑走进千家万户。同时市民通过住博会能够获得第一手楼市信息,可以享受全方位的购房优惠服务,现场选购称心如意的住宅,对于推动烟台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展会还将专设现场办公区,展会期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单位、业务科室全部现场办公,针对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拆迁管理、工程质量等热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为百姓购房置业搭建了更为便捷的平台。为了方便百姓了解项目的详细地址,以及周边配套设施是否齐全,组委会将独家编印《烟台楼市图》并现场发放。

  链接:盘点十大典型购房陷阱

  陷阱一:土地性质

  市场上出售的房产的土地性质不一定相同,有的属于商业用地,也有可能属于划拨土地。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房产的价值与流动性就要受到较大的影响。建议:在购房前,向房产公司了解清楚土地情况,并特别留意合同条款内容上写的土地性质。

  陷阱二:使用年限

  由于土地性质的不一样,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有所区别,譬如住宅用地一般是70年,而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有的房产开发数年后才卖到消费者手中,它的使用年限就相对缩短了。建议:首先要了解土地性质,然后要注意房产公司取得地块的时间和销售时间之间的时间差,要密切注意合同中使用年限的规定。

  陷阱三:赔付比率

  一般而言,格式合同中延迟交房、面积不等、权证办理等条款的赔付比率都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大多数的格式合同由房产公司提供,他们会在赔付问题上避重就轻,做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约定。建议:尽量将合同拿给专业的律师把关,根据律师的意见修改合同。如果请不到合适的律师,也要多向业界人士请教。

  陷阱四: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的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承诺并不到位。建议: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在购房时,最好能就某个配套问题请教相关的部门。

  陷阱五:回购承诺

  很多商铺都会有几年回购或回租的承诺,但这样的承诺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并出现很多相关的纠纷。建议:对回购一定要慎重看待。如果对回购很感兴趣,就要对房产商的实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因为一些小的房产公司可能会在拿到房款后卷钱走人。

  陷阱六:延迟交房

  开发商可能用各种理由作为借口来延迟交房,尤其以“不可抗力因素”做借口,企图逃避责任。

  陷阱七: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陷阱八:虚假广告

  很多房产商会把预售房子的广告设计得非常精美,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放在售楼处的沙盘也非常精致,让人一看就难以割舍。但当消费者拿到房子后,发现宣传的效果与实物往往相去甚远,从而导致双方纠纷的产生。建议: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内容,必要时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因为广告宣传可以构成合同的要约。如果房产公司不同意把广告内容载入正式文本,也要把广告内容保存好。因为这也是今后与房产公司交涉的证据。

  陷阱九:精装标准

  市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精装修/全装修房”,但是开发商并不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此种情况下,经常是开发商逃避责任,或让装修公司直接与购房者签订独立的装修合同,在出问题时一推了之。

  陷阱十:特价诱惑

  特价房有时是房地产商的营销手段,比如将一些楼层位置不好、朝向不佳的房屋处理成特价房,价钱虽然便宜了一些,但相应也伴随着居住上的欠缺。总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购房人在每个环节都要保持头脑清醒。要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得房屋信息,购房时一定要看仔细、权衡好性价比,不要被抢购的气氛和诱人的价格所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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