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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滨州一男子因亲戚开车与他人相撞 殴打协勤被刑拘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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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平生活网(记者 张卫建 通讯员 耿广)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家属对交警协勤人员的正常询问产生不满,进而发生口角并撕扯、殴打协勤人员,现场群众看不过,自发制止了当事人家属的行为。

  5月25日下午3时许,在黄河五路渤海二十四路路口处一辆红色雪弗兰克鲁兹轿车与一辆红色长安悦翔轿车相撞,西城交警大队事故科工作人员接警后处理事故现场。协勤人员张某在现场负责登记事故双方当事人情况,在询问长安悦翔轿车司机尹某时,在此围观的尹某家属尹某某对张某的询问产生不满,随即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撕扯、殴打张某,后尹某某被现场群众予以制止。

  现场群众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开发区公安分局工业园区派出所迅速出警,将违法嫌疑人尹某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经了解,长安悦翔轿车司机尹某驾车沿渤海二十四路自北向南行驶,其怀孕七个月的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当尹某驾车经过黄河五路渤海二十四路路口时,在黄灯闪动情况下经过路口,在路口中间处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雪弗兰克鲁兹轿车相撞。

  出现交通事故后,西城交警大队事故科出警处理交通事故,协勤人员张某在现场登记长安悦翔轿车司机尹某情况时,尹某赶来的家属对交警做现场询问登记不理解,并指责“你们交警不救人,光问些没有用的干什么,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协勤人员张某予以解释“这个登记本必须如实填写好,并需要当事人现场签名的,如果不问清楚,我们也不了解怎么回事”,之后,张某继续询问尹某开车从哪个方向来的、喝没喝酒等。在此围观的尹某家属尹某某对协勤人员张某的询问产生不满,随即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撕扯、殴打张某,后尹某某被现场群众予以制止。

  在对事情原委了解清楚后,工业园区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嫌疑人尹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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