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187|回复: 0

[山东之声] 滨州市车用气瓶有新杠杠 无“气瓶身份证”将无法加气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5-30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色标签就是“气瓶专用标识”。 见习记者 王泽云 摄


  东平生活网(见习记者 王泽云 通讯员 李东江 夏玉强) 6月10日起,车用气瓶自动充装控制系统将在全市启用,车用气瓶上未粘贴电子标签或电子标签信息显示气瓶不合格者,车辆将无法加气。

  据介绍,这种车用气瓶电子标签是一种带数据存储功能、可通过无线技术读写的电子芯片,具有防转移和惟一性,可以说是车用气瓶的“电子身份证”。它可以记录车辆、车主和车用气瓶的改装、充装、登记、检验等信息。

  汽车加气时,通过检查气瓶并读取车用气瓶电子标签信息,已办理使用登记、在检验有效期内且信息内容全部符合要求的,加气机将自动充装,信息内容如果有一个环节不符合要求,加气机则不会加气。

  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仅增强了安全监管的有效性,而且还提高了安全监管水平。通过对车用气瓶实施电子标签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车用气瓶安全事故发生,为车用气瓶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车用气瓶的电子标签由山东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滨州分院统一发放,没有此电子标签的车主可凭自己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到特检滨州分院领取,首次领取均免费。

  领取地址:山东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滨州分院(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九路路口向东)咨询电话3315545。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