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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宁:车辆被保险公司定为“报废” 咋莫名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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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郭先生展示他收到的罚单。东平生活网(记者 姬生辉) 一年前车辆出事故后被保险公司定为“报废”,一年后却莫名收到交通违章罚单。济宁车主郭先生始终想不明白,他将“报废”车辆交给保险公司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认为,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绝对存在问题。”郭先生希望,保险公司能够尽快将此事解决,如悬挂自己车牌的车辆出现肇事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去年的1月15日对车主郭先生来说是不堪回忆的。“那天下午两点多,我驾车行至济微路马坡段时,车子发生了意外。”郭先生说,为了躲避一位横穿马路的行人,他猛向路边打方向盘,导致车辆左前部撞到树上。“我左腿韧带断裂,汽车更是面目全非。”在郭先生的手机中存储的一张照片上,记者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前部高高翘起、挡风玻璃完全破碎,左前轮几乎与车体分离。

  事故发生后,郭先生第一时间通知了他入保的保险公司,“一系列检测后,保险公司评定事故车全损。”郭先生说,之后,保险公司理赔中心的工作人员向他索要了行驶证等相关手续,最终赔偿了39500元钱。“当时我曾询问他们,这些手续能什么时候还给我,但保险公司说这个不用担心,手续将会为我带办,办结时会及时通知。”郭先生告诉记者,随后保险公司并没有与其联系,渐渐地他也将此事淡忘了。

  今年5月24日,郭先生收到了一封来自东营交警支队的信件。信件中写道:你(单位)的车辆鲁HD9155(小型汽车)因交通违法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违法地点为东营市黄河路交警支队门口路段,违法行为是超速10%-30%.“看过信件后,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郭先生说,这个车牌号码正是一年前发生事故的车牌号。“我并没有将原来的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上,5月5日更没有去东营。”郭先生怀疑,保险公司将他的车辆信息、相关手续卖给了别人。

  “幸好这只是一次小小的违章,如果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我岂不成了替罪羊。”郭先生有些后怕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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