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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槐荫召开道德模范表彰会 百万元重奖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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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6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南槐荫召开道德模范表彰会 百万元重奖道德模范
  东平生活网济南讯(通讯员 赵勇)近日,济南槐荫区召开道德模范表彰会,隆重表彰2007年以来评选出的全国、省、市、区级道德模范。槐荫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对冯思广烈士、张业爱、华殿凤和张华等60名全国、省、市和区级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奖励。
  为使道德模范表彰和帮扶救助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槐荫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槐荫区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给予精神奖励外,还要按照全国道德模范10万元、提名奖5万元,山东省道德模范3万元、提名奖2万元,市级道德模范1万元、提名奖5000元和区级道德模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此外,槐荫区文明委还印发了《槐荫区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拟通过专项帮扶、就学困难帮扶、志愿服务帮扶、商业保险帮扶及其他方式等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进行帮扶救助,进一步在全区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导向,倡树社会新风,弘扬道德风尚,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靓丽槐荫”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槐荫区区委书记、区文明委主任李继民为全国道德模范冯思广烈士父亲颁奖。


  东平生活网济南讯(通讯员 赵勇)近日,济南槐荫区召开道德模范表彰会,隆重表彰2007年以来评选出的全国、省、市、区级道德模范。槐荫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对冯思广烈士、张业爱、华殿凤和张华等60名全国、省、市和区级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奖励。
  为使道德模范表彰和帮扶救助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槐荫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了《槐荫区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给予精神奖励外,还要按照全国道德模范10万元、提名奖5万元,山东省道德模范3万元、提名奖2万元,市级道德模范1万元、提名奖5000元和区级道德模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此外,槐荫区文明委还印发了《槐荫区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拟通过专项帮扶、就学困难帮扶、志愿服务帮扶、商业保险帮扶及其他方式等对生活困难道德模范进行帮扶救助,进一步在全区形成“好人好报”的社会导向,倡树社会新风,弘扬道德风尚,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靓丽槐荫”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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