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公证处严把公证质量关,以 “证出如山”为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公证的诚信度和公信力,推行为民、便民的真情服务理念,切实做到公证服务秩序规范、办证程序规范和内部运行机制规范,深受群众好评,今年办理公证546件,其中拆迁协议公证47件,招标拍卖现场公证75件,没有出现一件群众投诉。
一是严格审查受理,防越位。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受理。具体要求做到“两核查一告知”:公证员首先要核查公证事项申请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弄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弄虚作假等情况;其次核查申请人的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公证业务范围;最后告知要申请人权利义务和公证文书效力,并记录在案。据统计,今年以来因申请人资料不全拒绝出证31件。
二是严格调查取证,防瑕疵。公证员受理公证申请后,认真采用仪器识别、上网查询、调阅相关部门档案等方式对当事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防止不法分子以假证明骗取真公证书。通过询问申请人、走访知情人、调取证明材料等方式,对当事人的身份、人数、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等进行审核,防止冒用他人姓名申请公证或继承权公证遗漏继承人等情形发生。对于需要到实地调查取证的,派出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同行(其中至少有一名公证员)。设立了公证质检员,在公证员收集齐各项资料后,由质检员按照《公证程序规则》,对公证申请人申请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证明内容是否真实、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证程序,需要证明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字、印鉴是否齐全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出证。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出证制度,杜绝了“马后炮审批”或“突击审批”。今年以来,质检员发回补充资料26件,有效地维护了公证文书的严肃性。
三是严格校对出证,防疏漏。公证书制作完毕后,由公证人员对公证文书进行最后校对,防止在打印、装订等环节的错误。在校对过程中,重点要把握公证书有无语法错误和逻辑错误,有无错别字,标点符号是否准确,公证书编号是否正确,出证日期是否准确等内容。在经校对更正无误后,还要核对附在公证书前的被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与公证证词所述的文件是否一致;被证明文件上的文字、符号、签名、印签是否清晰可辩;公证书装订是否符合规定格式等内容,只有在校对无误、材料齐备的前提下,最后才交由档案员(印鉴管理员)加盖公证处钢印,送达给公证事项申请人。
四是严格请示汇报,防出偏。首先,公证处坚持重大疑难公证集体讨论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对受理的公证事项中较为疑难棘手,难以把握的重大疑难公证事项,提交公证处集体讨论,对于经讨论,仍难形成共识的个案,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在得到确切答复后,再按程序办理。其次,公证管理部门在积极为公证处作好服务工作的同时,认真钻研公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定期不定期的对公证处已经办结的公证,进行公证质量抽查、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纠正意见,并督促落实。在今年办理的100多件现场拍卖公证、拆迁协议公证等重大公证事项,均是通过公证员集体业务研讨后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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